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评残机构的设置和职责需根据伤残类型和鉴定场景进行区分,具体如下:
一、工伤伤残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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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鉴定
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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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鉴定
由省、直辖市、自治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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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需提交《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医疗诊断证明等。
二、交通事故伤残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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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机构
由公安机关依法指定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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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流程
受害人需在事故处理终结后15日内向公安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三、其他类型伤残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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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残疾人评定
由县级残联下属的残疾人联合会负责,需提交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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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
个人申请可向当地司法鉴定中心或司法鉴定事务所提出。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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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区分 :工伤、交通事故等特定类型的评残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其他情况可能涉及残联或司法鉴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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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效 :如交通事故伤残需在15日内申请,工伤认定需在60日内由社保部门作出决定。
以上信息综合了《工伤保险条例》及各地具体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