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政策要求,评残(残疾评定)主要分为以下流程,适用于残联系统评残及残疾证申请:
一、准备申报材料
- 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 医疗材料:
- 医院诊断证明、检查报告(如CT、X光片等)、手术记录等。
- 若涉及精神、智力残疾,需提供专科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
- 其他材料:若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二、提交评残申请
- 申请途径:
- 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残联或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
- 线上渠道(部分地区支持):通过“粤省事”等政务平台提交材料。
- 受理审核:残联或鉴定机构审核材料完整性,通知补正或正式受理。
三、接受医学评定
- 现场检查:申请人需亲自到场,接受体格检查、功能测试等医学评定。
- 特殊情况处理:
- 若因精神障碍或身体原因无法到场,可申请入户评定。
- 需提前与当地残联沟通安排上门服务。
四、缴纳费用
- 根据当地标准缴纳评定费用(具体金额需咨询受理机构)。
五、等待评定结果
- 结果出具:
- 残联系统评定一般15-30个工作日内完成。
- 可通过电话、线上平台或现场领取评定报告。
- 异议处理:对结果有异议可申请复评,需补充材料或重新检查。
六、申请残疾人证
- 若评定结果符合残疾标准(1-4级),凭《残疾评定表》向残联申领残疾人证。
注意事项
- 鉴定时机:需在治疗终结或病情稳定后进行(如骨折需3个月后,神经损伤需9个月后)。
- 机构选择:确保选择经司法行政部门备案的正规机构。
- 区域差异: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政策调整,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残联。
以上流程整合自现行政策及实际操作要求,可结合个人情况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