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河北邯郸用人单位不可以不给符合条件的劳动者高温补贴。高温补贴是为保障在高温环境下劳动者的权益而设立的,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C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C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一、河北邯郸高温补贴政策
1. 发放时间
根据河北省规定,由于南北跨度长,气温差别大,夏季高温津贴实行差别时长。冬季取暖期4个月(含)以下的,每年从5月21日至8月31日执行;冬季取暖期4个月以上的,每年从6月11日至8月20日执行 。
2. 发放标准
目前,河北省执行的标准是从事室外露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小时2元;室内工作场所达不到温度效果(33摄氏度以下)的每人每小时1.5元 。
| 作业环境 | 补贴标准 |
|---|---|
| 室外露天作业 | 2元/小时 |
| 室内工作场所达不到33°C以下 | 1.5元/小时 |
二、高温补贴的法律规定
1. 属于劳动报酬
高温津贴属于劳动报酬(工资)的组成部分,该发而不发属违法行为,最高面临1万元罚款;未足额发放的,视为拖欠或克扣工资 。
2. 不能用防暑物资充抵
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但不能以发放饮料、绿豆等防暑降温饮料充当高温补贴,高温补贴应以现金的形式发放 。
3. 不能计入最低工资
高温补贴要纳入工资总额,但不能计入最低工资,用人单位不能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
三、劳动者权益维护
1. 投诉渠道
如果劳动者在高温下作业却没收到高温补贴,可通过企业所在的村级劳动争议调解办公室争取合法权益,或拨打12333投诉。有用人单位拒不发放高温补贴的,劳动者可向用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投诉 。
2. 中暑认定工伤
劳动者因在高温天气下工作引起中暑,经省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为职业病的,可依法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因中暑死亡或者中暑后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
河北邯郸的用人单位必须按照相关政策和法律规定,向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发放高温补贴。这不仅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需要,也是用人单位应尽的法律责任。劳动者也应了解自身权益,在权益受到侵害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