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扣减。
陕西延安地区,劳动者请事假期间的高温补贴将按缺勤天数相应扣减。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及陕西省相关政策规定,高温补贴按劳动者实际出勤天数发放,若因事假未出勤,用人单位有权扣除对应天数的高温津贴。以下从政策依据、扣减规则及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说明。
一、政策依据
陕西省高温补贴政策明确:用人单位需向在高温环境下作业的劳动者发放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25元,发放时间为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依据陕人社函〔2019〕293号文件,高温津贴按劳动者实际出勤天数计算,事假期间不视为出勤,故可扣减相应补贴。
二、扣减规则与对比
高温补贴的扣减与请假类型、出勤情况相关。以下为不同情形下的扣减规则对比:
| 请假类型 | 扣减标准 | 法律依据 | 特殊情况说明 |
|---|---|---|---|
| 事假 | 按缺勤天数扣减 |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 无特殊豁免 |
| 病假 | 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 | 陕西省高温津贴发放规定 | 需医院证明 |
| 年休假/产假等法定假期 | 正常发放 |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 | 不因休假扣减 |
| 工伤假 | 按工伤待遇执行,不扣减 | 《工伤保险条例》 | 需工伤认定 |
三、注意事项
- 补贴性质:高温津贴属法定劳动保护措施,不得以清凉饮料、防暑物资替代现金发放。
- 维权途径:若单位违规扣减或未发放补贴,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如拨打12333)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 温度要求:补贴发放以工作环境温度(室外≥35℃或室内无法降至33℃)为前提,与劳动者班次无关。
- 工资关联:高温津贴计入工资总额,但不纳入最低工资标准,扣减后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线。
四、防暑权益保障
用人单位需同时落实以下措施:
- 日最高气温≥40℃时停止室外露天作业;
- 37℃-40℃间限制露天作业时长(累计≤6小时/日);
- 提供防暑饮品及必要防护用品;
- 对高温不适劳动者及时调整岗位或就医安排。
陕西延安地区高温补贴与劳动者实际出勤天数挂钩,事假期间的扣减符合政策规定。劳动者应关注自身权益,如遇不合理扣减可依法维权,同时用人单位需严格履行防暑保障义务,确保高温作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