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退休时医保缴费年限不足,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成都职工医保缴费年限要求
- 2009年1月1日前参保:累计缴费满15年。
- 2009年1月1日后参保:需连续缴费满15年 或 累计缴费满20年。
二、处理方式
1. 单位参保人员
- 选择一: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按月继续缴费至规定年限。
- 选择二:由单位或个人按上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一次性补缴差额年限费用。
计算公式:补缴金额 = 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平均工资×80%×9.5%×应缴月数。
2.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 仅允许按月继续缴费至规定年限,不可一次性补缴。
3. 跨统筹地区调动人员
- 若因工作调动导致医保关系转移,缴费年限视为连续,最低年限按15年计算。退休时年限不足的,可一次性补缴。
4. 转为居民医保(兜底方案)
- 若无法补缴或继续缴费,可转为城乡居民医保,但报销比例和范围低于职工医保,且需每年缴费。
三、注意事项
- 一次性补缴优势:补缴后即可享受终身医保待遇,无需再缴费。
- 居民医保限制:需每年缴费,不缴费则无法享受医保待遇。
- 视同缴费年限:职工医保制度实施前的连续工龄可计入缴费年限。
具体操作建议咨询成都市医保局或单位人事部门,以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