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北京医保遵循“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原则,但可通过“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让家人使用个人账户里的钱
北京医保本身不能由一家人共用,需实名就医。不过“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给家庭成员带来便利,满足一定条件时,个人账户里的钱能用于家人在定点医院看病的医药费。以下将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一)医保共用原则与限制
- 医保不可共用:北京医保明确规定“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无论在定点医院还是定点药店,都要拿医保卡或医保码实名就医,不能和家人共用,即便父母、夫妻、子女也不行。
- 政策背景:曾有“医保卡可以全家使用”的不实消息,国家虽出台“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措施,拓宽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并允许家庭成员共济,但北京医保使用仍有严格规定。
(二)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
- 共济条件
- 参保人和家人都要是北京参保人,若父母在外省市参保,就不能共济。
- 需用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或者“京通”小程序做“家庭共济”备案。
- 办理方式
从2022年10月15日开始,可通过北京医保服务平台、北京市医疗保险局官网或者北京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窗口三种方式办理共济备案。
- 使用范围与用途 |用途|具体说明| | ---- | ---- | |定点医疗费用|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个人需要负担的医药费用| |定点零售购买|支付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等个人需要负担的费用| |补充医保保费|支付北京市补充医疗保险“北京普惠健康保”保费| |异地就医结算|按要求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可在异地备案统筹区开通跨省直接结算相关业务的定点医药机构,使用共济账户内资金结算|
- 使用步骤与要求
- 使用顺序:职工及其家属产生的医疗费用先使用本人个人账户内资金结算,再按备案顺序使用家属个人账户资金结算。
- 使用要求:使用共济账户内资金结算时,应输入使用人本人的个人账户支付密码。
(三)其他绑定与使用方式
- 国家医保平台绑定:登录国家医保平台,点击“我的”进入个人中心页面,选择“添加我的家庭成员”选项,选择绑定方式,确认相关信息,填写必要信息后,点击“添加账户”完成绑定。
- 医院或经办机构办理:在医院医保办设定共济条件,实现个人账户余额的共享支付;前往医保经办机构窗口,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社保卡原件等必要材料,办理医保卡的家人共享绑定。
北京医保虽不能一家人直接共用,但“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及其他绑定使用方式,为参保家庭在医疗费用支付上提供了更多选择和便利。参保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利用政策,满足家庭成员的医疗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