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未批先建是否可以免于处罚的问题,以下是一些相关信息:
- 1.环境影响评价法相关规定:根据2018年的环境影响评价法,未批先建的行为通常会受到行政处罚,包括责令停止建设、恢复原状,并处以总投资额1%以上5%以下的罚款2021年行政处罚法和2023年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规定,如果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生态环境危害后果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 2.具体案例分析: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建设项目在环保部门检查时处于设备安装阶段、未发现污染后果,并且企业主动恢复原状或停止建设,可能会免于处罚例如,南通市如皋生态环境局曾对一家擅自建设静电喷塑项目的企业进行检查,由于该项目尚未投入生产使用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最终对该单位不予处罚
- 3.法律适用和追溯期限:根据行政处罚法,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如果“未批先建”行为自建设行为终了之日起二年内未被发现,环保部门应当遵守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不予行政处罚
- 4.其他相关情况:如果建设项目同时存在违反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制度等违法行为,即使“未批先建”行为已超过二年行政处罚追溯期限,环保部门仍可以对违反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制度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罚
未批先建是否可以免于处罚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是否及时改正、是否造成生态环境危害后果以及是否在追溯期限内被发现。如果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可能会免于处罚。建议在具体情况下咨询专业律师或环保部门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