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搜索材料,以下是一季度业绩预告披露时间的规定:
- 1.上海证券交易所(沪市):一季度业绩预告时间为:4月1日-4月30日。
- 2.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市):主板:一季度业绩预告时间要求为:报告期当年的4月15日前中小板:公司预计第一季度业绩将出现归母净利润为负值、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基数过小的除外)、扭亏为盈,应不晚于3月31日(在年报摘要或临时公告中)进行业绩预告。创业板:如果上一年度报告的预定披露时间在3月31日之前,则今年第一季度的业绩预告最迟应在年度报告披露的同时披露;如果年度报告的预定披露时间为4月,则应在4月10日前披露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CSRC)规定:一季度报告通常在每年的4月底前披露上一年度的一季度业绩预告
一季度业绩预告的披露时间根据不同交易所和板块有所不同:
- 沪市:4月1日-4月30日。
- 深市主板:4月15日前。
- 中小板:3月31日前。
- 创业板: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3月31日之前的,应在年度报告披露时披露;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4月的,应在4月10日前披露。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投资者能够及时获取公司的经营状况,从而做出更加明智的投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