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范,上市公司年报亏损需提前预告的时间要求如下:
一、年报亏损预告的强制披露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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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上市公司
若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出现亏损,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1月31日前 完成年报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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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板公司
除一般要求外,若期末净资产为负,也需在次年1月31日前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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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板与创业板公司
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的2月底前披露年报,其中业绩预告应在2月底前完成。
二、其他相关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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亏损幅度要求 :若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50%以上(基数过小的公司除外),需提前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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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标准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及与主营业务无关的收入后,若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需提前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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豁免情形 :若公司业绩未触及上述任一情形,即使亏损也可不预告,但需在年报正式披露时说明原因。
三、补充说明
年报预告的披露时间通常早于正式年报,但具体日期需以上市公司公告为准。例如,某公司可能在2025年3月披露年报,其2024年年度亏损预告需在2025年1月31日前完成。投资者可通过关注公司公告获取准确披露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