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搜索材料和相关法规,水土保持报告表的公示时间规定如下:
- 1.实行承诺制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对于公众提出的问题和意见,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逐一处理与回应,并在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中予以说明
- 2.水土保持监测: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项目,应当依法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监测成果应当公开,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建设期间将水土保持监测季报在其官方网站公开,同时在业主项目部和施工项目部公开
- 3.水土保持验收: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材料由生产建设单位和接受报备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双公开,生产建设单位公示二十个工作日,水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公告对于挖填土石方总量50万立方米以上或者征占地面积50公顷以上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的公示时间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水土保持报告表的公示时间规定为:
- 实行承诺制的水土保持方案公示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 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材料的公示时间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