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报告书和报告表是生产建设项目中用于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的重要文件。了解其最新规定对于生产建设单位和水行政主管部门至关重要。
水土保持方案的分类
定义与分类标准
- 定义:水土保持方案是针对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提出预防和治理措施的文件。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方案分为报告书和报告表,具体分类标准如下:
- 报告书:征占地面积在5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5万立方米以上的项目。
- 报告表:征占地面积在0.5公顷以上5公顷以下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1千立方米以上5万立方米以下的项目。
豁免情况
- 豁免条件:征占地面积不足0.5公顷且挖填土石方总量不足1千立方米的项目,不需要编制水土保持方案,但应按照水土保持有关技术标准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 生态建设项目:按照水土保持规划开展的小流域综合治理、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等生态建设项目,也不需要编制水土保持方案,但需依法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程序
审批流程
- 一般流程:生产建设单位应在项目开工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并取得批准手续。审批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技术评审时间不计入审批期限内,但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
- 承诺制管理: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实行承诺制管理,生产建设单位需从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方案专家库中自行选取至少一名专家签署是否同意意见,审批部门不再组织技术评审。
审批权限
- 分级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实行分级审批,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生产建设项目,其水土保持方案由水利部审批。地方立项的开发建设项目和限额以下技术改造项目,由相应级别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 跨行政区域项目:跨行政区域的生产建设项目,其水土保持方案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水土保持方案的技术评审
技术评审要求
- 报告书评审: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应当进行技术评审,技术评审意见作为行政许可的技术支撑和基本依据。评审机构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开展技术评审,并对技术评审意见负责。
- 报告表评审: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实行承诺制管理,生产建设单位需自行选取专家签署意见,审批部门不再组织技术评审。
技术评审流程
- 评审组织:技术评审应安排查看项目现场、召开现场会议。报告书技术评审应邀请项目所属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携书面意见参会。报告表技术评审时,有至少1名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方案专家库专家签署同意意见的,可以不再组织技术评审会议。
- 专家选取:专家组组长应当从省级以上水土保持专家库中选取一名专家担任,专家组其他成员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与监督
实施要求
- 方案落实:生产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措施。需要编制初步设计的项目,其初步设计应当包括水土保持篇章,明确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标准和水土保持投资。
- 监测与监理:对可能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对生产建设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进行监测,及时定量掌握水土流失及防治状况,科学评价防治成效。
监督与检查
- 监督检查: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生产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指导生产建设单位依法履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项目建设过程中,以现场检查为主,综合运用无人机航测、遥感影像等技术手段,及时发现和防范重大水土流失风险。
- 信用监管: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信用评价制度,推动水土保持方案成果质量与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信用评级挂钩机制。
水土保持报告书和报告表的最新规定明确了分类标准、审批程序、技术评审要求以及实施与监督的具体措施。这些规定旨在加强水土保持管理,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障生态环境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生产建设单位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确保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审批、实施和监督各个环节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