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生育保险报销政策包括报销范围、所需材料、报销流程及注意事项等。以下是详细信息:
一、报销范围
北京市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包括以下几项:
- 生育津贴: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若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差额由企业补足。
- 生育医疗费用:如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品费等。
- 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如放置或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等。
- 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如因医疗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治疗生育合并症的费用等。
二、所需材料
根据不同情况,需准备以下材料:
基本材料:
- 北京市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 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外地户口需提供《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
- 婴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 定点医疗机构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出院时医院提供,可提供复印件)。
- 原始收费凭证、医疗费用明细单、处方等。
特殊情况:
- 外地户口需额外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及《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复印件。
- 异地或境外就医需提供住院费用明细、手术证明等。
三、报销流程
- 准备材料:将所需材料准备齐全。
- 提交材料:
- 产后3个月内将材料提交至单位人事部门。
- 单位填写《生育保险费用手工报销审批表》和《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并将票据粘贴在审批表后。
- 单位审核:单位将材料递交至社保局。
- 报销款项发放:
- 每月1-20日为社保报销时间,报销款将打入单位账户。
- 单位在收到款项后7个工作日内发放至个人。
四、报销条件
- 参保要求:需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报销时仍在保。
-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需符合国家或北京市计划生育政策。
- 定点医疗机构: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需在具有助产或手术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
五、注意事项
- 报销期限:宝宝出生后18个月内需完成报销。
- 门诊产检费用:目前北京市门诊产检费最高报销额度为1400元,超出部分需个人承担。
- 住院费用结算:若定点医疗机构支持直接结算,住院费用可在出院时直接报销,个人仅需支付自费部分。
六、补充说明
- 生育津贴计算: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
- 特殊津贴:如晚育津贴、生育营养补贴、围产保健补贴等,需符合相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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