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和医疗机构等级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普通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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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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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含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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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定点医疗机构: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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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定点医疗机构: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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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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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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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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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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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优惠
- 支付比例较在职职工提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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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报销限额
- 普通门诊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5000元,与住院最高支付限额合并计算
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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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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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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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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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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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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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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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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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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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优惠
- 支付比例较在职职工提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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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 城镇职工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5.5万元,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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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 :按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确定,具体比例根据地区经济水平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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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门诊保障 :使用国家谈判药品可扣除10%自付后按住院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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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保障 :职工医保参保人可参加“红河惠民保”,最高报销100万元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1-2025年最新调整,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