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发放
云南丽江的高温津贴按月发放,时间为6月至9月,符合条件者每日可领取10元津贴。
高温津贴是云南省为保障劳动者在高温环境下作业安全与健康而设立的特殊补贴。云南丽江作为云南省辖地级市,遵循省级统一政策,劳动者在高温天气(日最高气温≥35℃)从事室外露天作业,或工作场所温度无法有效降至33℃以下时,均可享受高温津贴。津贴按实际工作日计算,按月发放,确保劳动者在炎夏获得必要经济补偿。
一、发放标准与时间
- 1.金额标准:每人每工作日10元,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
- 2.发放周期: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共计4个月。
- 3.工资列支:津贴纳入企业工资总额,在“应付工资”项下列支。
| 工种类型 | 温度条件 | 津贴标准 | 发放时间 |
|---|---|---|---|
| 室外露天作业 | 日最高气温≥35℃ | 每人每天10元 | 6月-9月 |
| 室内作业 | 工作场所温度>33℃ | 每人每天10元 | 6月-9月 |
二、发放条件
- 室外:日最高气温≥35℃
- 室内:工作场所温度无法降低至≤33℃
- 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
- 包含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体经济组织等各类用人单位
1.温度阈值:
2.适用对象:
三、高温作业保护措施
- ≥40℃:停止当日室外作业
- 37℃-40℃:全天作业≤6小时,高温时段(11:00-15:00)暂停
- 35℃-37℃:缩短连续作业时间,禁止加班
- 提供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药品
- 不得以发放实物替代高温津贴
- 不得因高温停工或缩短工时降低工资
1.工作时间调整:
2.劳动保护:
四、维权途径
1.企业协商:向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反映问题
2.投诉举报:拨打12333或向当地人社部门投诉
3.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护权益
高温津贴政策旨在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用人单位需严格遵守发放标准,劳动者应主动了解自身权利,确保高温环境下获得合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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