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人每月240元,发放时间为6月至8月。
在山西忻州,符合以下条件的劳动者可以享受高温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下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劳动者。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40元,发放时间为6月、7月、8月三个月。
一、适用人群
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
- 包括建筑工人、快递员、外卖员、环卫工人等需要在高温天气下长时间户外工作的职业。
- 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时,用人单位必须按规定发放高温补贴。
室内高温环境劳动者
- 工作场所温度无法降至33℃以下的劳动者,如工厂车间工人、冶炼工人、厨房工作人员等。
- 即使不在露天环境,只要工作场所温度超标,同样享受高温补贴。
特殊岗位劳动者
- 钢铁、玻璃、陶瓷等行业的炉前工、浇铸工等常年高温作业岗位,夏季补贴标准不变。
- 交通运输行业的公交司机(非空调车)、货运司机等需频繁暴露于高温环境的劳动者。
二、发放标准与注意事项
补贴金额与时间
- 标准为每人每月240元,按月发放,纳入工资总额。
- 发放时间为6月、7月、8月,共三个月。
发放形式
- 必须以法定货币形式发放,不得以防暑降温饮料、实物或有价证券替代。
- 用人单位应在工资清单中明确列明高温补贴项目。
特殊情况处理
- 劳动者当月临时从事非高温作业不超过4个工作日的,应足额发放当月津贴。
- 未正常出勤的,可按实际出勤且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津贴。
三、权益保障与违规处理
用人单位责任
- 不得因发放高温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或扣除防暑降温福利。
- 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时,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劳动者维权途径
- 若未收到高温补贴,可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投诉。
- 用人单位违规行为将受到严肃查处,劳动者可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高温补贴是劳动者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劳动者应了解自身权益,确保补贴按时足额发放,同时在高温天气下注意防暑降温,保障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