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高温补贴必须以现金形式发放,防暑降温饮料或其他物品均不得充抵。用人单位需同时提供符合标准的防暑物资和高温津贴,二者不可互相替代。
一、高温补贴的法律要求
发放条件
- 当日最高气温≥35℃且从事露天作业,或工作场所温度无法降至33℃以下时,用人单位必须支付高温津贴。
- 气温≥40℃时,应停止户外作业,且不得扣减工资。
禁止替代形式
- 现金发放是唯一合规方式,饮料、药品或实物补贴均属违法。
- 对比表:
| 合规操作 | 违规操作 |
|---|---|
| 按月发放现金津贴 | 发放凉茶、绿豆汤等代替现金 |
| 同时提供防暑饮料与津贴 | 以“福利物资”名义抵扣津贴 |
二、劳动者权益保障措施
维权途径
- 若未收到津贴或遭遇违规抵扣,可拨打12333(劳动保障热线)或12345(政务服务热线)投诉。
- 用人单位违规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或赔偿。
健康防护
- 用人单位须提供防暑降温饮料(如盐汽水、凉茶)及急救药品,但不得与津贴捆绑。
- 高温作业者应定时补充电解质,避免脱水或热射病。
高温津贴是劳动者在酷暑环境下的法定保障,其现金发放属性确保了权益的实质兑现。无论是河南漯河还是其他地区,任何以饮料替代津贴的行为均违反国家规定,劳动者应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