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至9月
根据四川省高温津贴发放规定,凉山州的高温津贴通常从6月开始发放,持续至9月。具体发放标准和时长可能因行业、工种及实际气温条件有所调整。
一、高温津贴发放政策
发放时间
- 凉山州与全省同步,津贴覆盖6月至9月,但若日最高气温≥35℃的天数不足,企业可按实际高温天数发放。
- 特殊行业(如建筑、环卫)可能提前至5月或延长至10月,需参照当地人社局公告。
发放标准
工种类型 每日津贴标准 按月发放标准 露天作业人员 18-25元 240-300元 室内高温作业者 12-18元 150-200元 领取条件
- 劳动者需在日最高气温≥35℃环境下工作,且企业未采取有效降温措施。
- 临时工、外包人员同等享受,企业不得以薪资包含津贴为由拒发。
二、健康防护措施
个人防护
- 户外工作者应穿戴透气防晒衣物,每2小时补充500ml水分,避免11:00-15:00暴晒。
- 出现头晕、恶心等中暑症状,立即转移至阴凉处并就医。
企业责任
- 必须提供清凉饮料、防暑药品及轮休制度。
- 违反发放规定者,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企业面临2000-20000元罚款。
高温津贴是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的重要制度,凉山州居民需结合当地气候与政策,确保自身权益。企业应严格落实防暑措施,共同降低高温健康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