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元/月,6-8月发放,室外35℃/室内33℃以上作业可申请
吉林白城高温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发放时间为6月至8月,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或室内工作场所温度无法降至33℃以下的,可由用人单位统一申报,未发放时可通过12333等渠道投诉维权。
一、发放条件与标准
- 发放条件:室外作业需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露天作业;室内作业需工作场所温度无法降至33℃以下(不含33℃),且连续作业4小时以上(含4小时)。
- 发放标准:每人每月200元,发放时间为6月、7月、8月共3个月;非全日制劳动者按实际高温作业天数折算,每日9.2元。
二、申请流程
- 企业统一申报:用人单位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交《高温津贴申请表》及考勤记录,按月随工资发放,津贴需单独列明于工资清单。
- 个人权益维护:若企业未发放,劳动者需保留考勤记录、工作环境温度证明(如天气预报、测温记录),可向单位工会反映或拨打12333(人社部门热线)、12345市民服务热线举报。
三、特殊群体覆盖
- 非全日制用工:按实际高温作业天数折算津贴,每日9.2元,确保权益公平。
- 劳务派遣工及编外人员: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临时工、派遣工等,符合条件同样享有高温津贴,不得因“临时工”身份规避发放义务。
- 特殊保护群体:孕妇、未成年工不得在35℃以上露天或33℃以上室内环境作业,用人单位需对不适合高温作业者调整岗位。
四、高温津贴与防暑降温费区别
| 项目 | 高温津贴 | 防暑降温费 |
|---|---|---|
| 性质 | 工资组成部分,纳入工资总额 | 员工福利,不计入工资总额 |
| 发放要求 | 必须现金支付 | 可现金或实物(如饮料、药品) |
| 领取条件 | 符合高温作业/环境温度要求 | 无特别限制 |
| 法律强制 | 用人单位必须发放 | 非强制,单位自主决定 |
吉林白城高温津贴是保障高温作业劳动者权益的法定待遇,用人单位需严格按标准发放,劳动者应了解自身权益,遇未发放情况及时保留证据并通过合法渠道维权,共同维护高温环境下的劳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