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河南商丘上班期间有空调,如果工作场所温度无法通过空调等有效措施降低到33℃以下,劳动者依然可以依法领取高温津贴。根据河南省现行政策,高温津贴与是否提供空调无直接关系,关键在于实际温度是否达标,只要不符合降温标准,用人单位就须按规定发放。
一、高温津贴的发放条件
1. 发放标准与时间
河南省规定,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工作日15元,发放时间为每年6月、7月、8月、9月,共计4个月。津贴须以法定货币形式足额发放,不得以防暑降温饮料或实物代替。
2. 适用人群与范围
高温津贴适用于两类劳动者:
- 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的人员;
- 在室内工作,但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人员。
适用行业主要包括建筑、物流、电力、交通、环卫等,以及快递员、外卖送餐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
3. 空调环境与津贴关系
空调只是降温措施的一种,若空调效果不佳,工作场所温度仍高于33℃,劳动者依旧有权领取高温津贴。用人单位有责任保障工作环境符合温度标准,否则需履行津贴发放义务。
二、高温津贴相关政策与保障
1. 法律依据
河南省高温津贴政策依据国家《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及河南省《关于保障高温作业劳动者有关权益的通知》(豫人社规〔2022〕8号),明确用人单位需落实防暑降温责任,保障劳动者权益。
2. 作息安排与防暑义务
用人单位应根据气象预报,合理调整工作时间,采取轮换作业、缩短连续工作时间等措施,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因高温作业或高温天气作业导致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可依法申请工伤认定并享受相关待遇。
3. 监督与维权
各地人社部门会同工会及行业监管部门加强政策宣传与落实督查,重点关注露天作业及重点行业劳动者。如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劳动者可依法投诉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高温津贴发放与否,核心在于工作场所温度是否达标,而非仅看是否配备空调。只要温度未降至33℃以下,劳动者即有权领取津贴。用人单位须切实履行防暑降温义务,保障劳动者健康与合法权益,共同营造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