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133元(假设某女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8000元,产假天数为128天)
在白山市,生育一娃可以享受以下补贴政策:
一、生育津贴
领取条件:
- 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 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计算标准:
- 生育津贴 =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全体职工月平均工资/30×相应的生育津贴天数。
- 白山市生育津贴发放天数:
- 女职工生育休假为90天;难产的,增加休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休假15天;晚育的,增加休假30天。
- 女职工怀孕8周以下(含8周)中止妊娠的,休假21天;怀孕8周以上16周以下(含16周)中止妊娠的,休假30天;怀孕16周以上28周以下(含28周)中止妊娠的,休假42天;怀孕28周以上中止妊娠的,休假90天。
申请流程:
- 自动申请:参保女职工在生育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后,无需自行申请生育津贴,由定点医疗机构发起,确认拨付信息后医保经办机构按月拨付。
- 准备材料:
- 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
- 结婚证。
- 经办人身份证。
- 生育津贴申领登记表。
- 住院病历或出院诊断书。
- 线上申请:登录吉林智慧医保 APP、吉事办 APP、白山市医疗保障局网上服务平台、白山市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根据提示上传材料并提交申请。
- 线下申请:需携带纸质材料前往参保地医保经办服务窗口提交。
- 津贴发放:材料齐全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津贴直接发放至预留账户(个人/单位)。
二、其他补贴
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
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一次性生育补贴:
- 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 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三、职工产假津贴
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四、计划生育手术费
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五、报销标准
女职工报销标准:
- 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 生育医疗费: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 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 一次性补贴: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男职工报销标准:
护理假津贴(陪产假津贴):按配偶生育当月男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护理假天数计算。
以上就是白山市生育一娃可以享受的补贴政策,具体金额和标准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有所调整,建议及时关注当地社保部门的最新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