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2024年丹东市住房公积金政策,结合您提到的缴费基数13000元,计算公积金月缴存额如下:
一、公积金缴存比例
-
单位缴存比例 :5%-12%,由单位自主选择,但单位与个人缴存比例之和不得超过24%;
-
个人缴存比例 :5%-10%,单位和个人比例需保持一致。
二、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
公积金月缴存额由单位和个人两部分组成:
-
单位月缴存额 = 缴存基数 × 单位缴存比例
-
个人月缴存额 = 缴存基数 × 个人缴存比例
-
合计月缴存额 = 单位月缴存额 + 个人月缴存额
1. 当单位缴存比例为10%,个人缴存比例为10%时:
-
单位月缴存额 = 13000元 × 10% = 1300元
-
个人月缴存额 = 13000元 × 10% = 1300元
-
合计月缴存额 = 1300元 + 1300元 = 2600元
2. 当单位缴存比例为12%,个人缴存比例为8%时(单位自主调整):
-
单位月缴存额 = 13000元 × 12% = 1560元
-
个人月缴存额 = 13000元 × 8% = 1040元
-
合计月缴存额 = 1560元 + 1040元 = 2600元
三、注意事项
-
基数上限 :2023-2024年丹东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8150元,下限为1580元(东港、凤城、宽甸)。若缴费基数超过上限,将按上限计算;
-
实际调整 :单位可根据经营状况调整缴存比例,但需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核。
若缴费基数为13000元,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均为10%时,公积金月缴存额为2600元;若单位调整至12%,则月缴存额仍为2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