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丹东市住房公积金政策,结合您提到的社保基数11700元,公积金缴存情况如下:
一、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与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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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标准
2024年丹东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9683元(按2023年全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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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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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区 :19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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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凤城/宽甸 :17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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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性判断
您提到的社保基数11700元已远超上限19683元,因此无法按照11700元作为公积金缴存基数。实际缴存基数将按上限19683元执行。
二、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
公积金月缴存额公式为: $$\text{月缴存额} = \text{缴存基数} \times \text{缴存比例}$$
其中,缴存比例范围为5%-12%,单位与职工需执行同一比例。
示例计算 (假设单位与职工均按12%比例缴存):
$$19683 \times 12% = 2361.96 \text{元}$$
实际月缴存额约为2362元(四舍五入)。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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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登记公积金的影响
若单位未单独登记公积金,可通过“五险一金合并申报”功能完成申报,但系统不会自动为公积金生成数据,可能导致查询时显示调整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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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数调整时间
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通常与职工工资调整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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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以上信息综合自丹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社保部门公开数据,具体以2024年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