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丹东市住房公积金政策,结合您提到的缴存基数10300元,计算公积金月缴存额如下:
一、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公式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计算公式为: $$ \text{月缴存额} = \text{单位月缴存额} + \text{个人月缴存额} $$
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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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月缴存额 = 缴存基数 × 单位缴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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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月缴存额 = 缴存基数 × 个人缴存比例
二、缴存比例范围
根据政策规定:
- 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高于12%,且单位可在5%-12%区间自主选择。
三、具体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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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月缴存额 (假设单位选择12%比例): $$ 10300 , \text{元} \times 12% = 1236 , \text{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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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月缴存额 (同样假设单位选择12%比例): $$ 10300 , \text{元} \times 12% = 1236 , \text{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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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月缴存额 : $$ 1236 , \text{元} + 1236 , \text{元} = 2472 , \text{元} $$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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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比例可能低于12% :单位可根据经营状况在5%-12%范围内自主调整,实际月缴存额可能低于上述计算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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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基数限制 :月缴存基数不得超过2023年丹东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倍(即18150元),且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建议通过丹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官方渠道确认具体比例后,再计算准确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