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丹东市住房公积金政策,结合社保基数15500元的情况,公积金缴存情况如下:
一、公积金缴存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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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与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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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 :2025年丹东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9683元(按2023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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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 :2025年下限为1900元(辽宁全省统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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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应用
- 若社保基数为15500元,低于上限19683元,但高于下限1900元,则 公积金缴存基数按15500元执行
二、公积金缴存比例
- 单位与职工的缴存比例均不得超过12%,单位可在5%-12%区间自主选择
三、月缴存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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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月缴存额 = 缴存基数 × 单位比例(四舍五入取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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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月缴存额 = 缴存基数 × 个人比例(四舍五入取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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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月缴存额 = 单位月缴存额 + 个人月缴存额
示例 :
若单位选择10%的缴存比例,个人也选择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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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月缴存额 = 15500 × 10% = 15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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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月缴存额 = 15500 × 10% = 15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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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月缴存额 = 1550 + 1550 = 3100元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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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若不调整基数,需以2024年职工平均工资(18150元)为基数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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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平均工资计算包含职工本人2022-2023年12月的实际发放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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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金额需以单位实际申报为准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3-2025年政策调整,实际执行中可能因政策微调而变化,建议以丹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