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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会员需按本人工资收入的0.5%缴纳会费,工资尾数不足十元的不计交会费。 -
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拨缴的经费
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其中60%留基层工会使用,40%上缴上级工会。未成立工会的单位需缴纳筹备金,比例相同。 -
工会所属单位上缴的收入
包括工会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的经营收益及非独立核算单位的收入。 -
人民政府的补助
各级政府可对工会提供专项补助,用于活动开展或基础设施建设等。 -
其他收入
如投资收益、资产处置收入、接受捐赠、银行存款利息等。
以上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及相关地方实施办法,确保工会经费来源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