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2023年湖北省门诊报销的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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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报销比例:报销比例提高至90%,最高可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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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宽报销范围:拓宽报销范围,增加报销类别,包括慢性病、儿童疾病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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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起付线限制:普通门诊报销取消起付线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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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参保人员发生的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在支付限额以内的,由统筹基金和个人按照下列有关法规比例分别负担。退休人员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90%。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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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入院或出院时都必须持医保卡到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窗口办理出入院登记手续。如果没有办理住院登记手续前发生的医疗费用是不计入基本医疗保险的支付范围内。如果是因急诊没有及时办理住院登记手续的,应在入院后的次日凭急诊证明到医疗保险管理窗口补办住院手续,一旦超过时限,其医疗费用应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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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如果因病情需要转诊或转院的,必须经过医院主治医师同意之后提出转诊意见,由所在单位填报申请表,经过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管理部分审核同意后报市(区)社保机构批准后办理转诊(院)手续。其中,转诊只限于省特约医院,其费用必须先由本人进行垫付,其报销标准要先自负10%,再按本地规定计算可基余报销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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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后,医院会按照相关政策计算医保报销的金额和个人自付的金额,医保报销金额可直接在医院医保结算处直接报销,个人自付部分需由搏败滚参保人自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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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住院后的统筹基金的起付线标准件根据各地政策不同,会有所不同,一般情况下,是根据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在一个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年度内,多次住院的医疗费累计计算。
以上就是2023年湖北省门诊报销的新规定,这些规定旨在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提高医保的保障水平。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建议您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访问官方网站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