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政策,上海市生育金的最低标准由生育生活津贴和生育医疗费补贴两部分构成:
一、生育生活津贴最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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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公式
生育生活津贴 =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30 × 产假天数- 月津贴上下限:上年度本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 60%(下限) 至 300%(上限)。
- 产假天数:顺产158天,剖宫产173天,多胞胎每多一胎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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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金额示例
按2024年标准,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最低基数(本市平均工资的60%),则最低可领金额约为 38,889元(以158天顺产为例)。
二、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
根据生育或流产情况分类补贴:
- 正常生育:4500元
- 危重孕产妇生育:8300元
- 妊娠4个月以上自然流产:800元
- 妊娠不满4个月自然流产:600元。
三、申领条件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 生育前累计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或连续缴纳满9个月;
- 生育当月处于社保参保状态;
-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综上,上海市生育金最低标准为 生育生活津贴约38,889元(顺产)+ 生育医疗费补贴4500元,合计约43,38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