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工会会费的单位部分缴纳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及相关政策规定,具体如下:
一、单位缴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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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比例
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需按照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 2% 向工会拨缴经费,并在税前列支。 -
未成立工会的单位
未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需按工资总额的2%缴纳工会筹备金,后续成立工会后可按规定比例返还(通常为60%)。 -
特殊政策
2023-2024年期间,全年上缴工会经费低于1万元(不含)的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可申请全额返还。
二、计算基数与适用范围
- 计算基数:以单位全体职工的“工资总额”为依据,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等所有工资性收入。
- 适用范围:
- 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等均需缴纳。
- 调岗、借调超过6个月的人员,或退休、离岗人员不纳入计算范围。
三、执行要求
- 缴纳方式:可通过银行转账、线上支付等方式缴纳,需备注单位名称以便核对。
- 经费用途:全额用于职工福利、工会活动(如节日慰问、教育培训、文体活动等),不得挪用。
- 监督机制:需公开经费收支情况,接受工会经审委和职工监督。
四、地区差异示例
部分地区或单位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细则,例如:
- 哈尔滨工程大学:非事业编人员按工资阶梯比例缴纳(如5000元以下部分2.5%)。
- 神木职院:临聘人员按0.25%缴纳,低于正式职工标准。
建议具体执行时参考当地工会通知或咨询财务部门,以获取最新政策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