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专家评审费的标准主要依据《江苏省省级机关评审工作专家劳务费管理办法》(苏财行〔2023〕99号),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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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评审:
- 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每人每天不超过3000元。
- 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每人每天不超过2000元。
- 其他专业人员:每人每天不超过1000元。
- 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等全国知名专家,可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标准上浮50%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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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现场评审:
- 采取信函、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开展的非现场评审工作,专家劳务费原则上按次计算,每次按上述现场评审标准的20%—50%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评审工作时间不超过半天(3小时)的,专家劳务费按全天标准的60%执行;评审时间超过1天不超过3天的,从超过时间起原则上按不超过上述标准的80%执行;评审时间超过3天的,从第四天起原则上按不超过上述标准的50%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