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秸秆禁烧政策在不同地区有不同规定,以下是一些地区的相关政策内容:
东安县
- 划定秸秆禁烧区域:县城禁烧区为县城建成区及其边缘外延不少于 5 公里范围内;乡镇禁烧区为乡镇所在村及周边一个村;高速公路、铁路沿线两侧 2 公里范围内的区域;国道、省道公路干线、县与县交界区域两侧 1 公里范围内部分村组区域;各乡镇自然保护区、公园、文物保护单位、油库、粮库、高压输电线路、通讯设施、林地所在区域及其边缘外延 1 公里范围内的区域。
- 明确全时禁烧区范围: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区域。县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并公布。
- 限时禁烧区的禁烧时段:秸秆禁烧区以外的其他区域为限烧区。限烧区内,在确保安全和环境质量的前提下,可根据气象条件等开展有序焚烧。
- 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例外情形:经检疫确需焚烧的病虫害秸秆除外。
- 露天焚烧罚则:在禁烧区域和限烧区禁烧时段内露天焚烧秸秆产生烟尘污染物质的,由相关执法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不听劝阻、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监管职责与综合利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工作,采取 “疏堵” 结合方式,层层落实责任,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各农业专业合作社、种田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要带头做好相关工作。
金湖县
- 强化责任落实:各村居和各相关单位是责任主体,将禁烧禁抛工作纳入考核体系,完善责任网络,将任务明确到人头,落实到田间地块。
- 推进综合利用: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力度,街道农村工作办公室加强业务技术指导,鼓励农民和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综合利用,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 加强巡查督查:夏季秸秆禁烧禁抛以及垃圾禁烧期从 5 月 25 日至 7 月 20 日,秋季秸秆禁烧期从 10 月 10 日至 12 月 31 日。禁烧期间,各村居和各相关单位要组织力量实施全天候监控,开展不间断巡查防控。
- 注重宣传引导:通过多种形式扩大宣传范围,提高工作力度,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开展宣传活动,引导群众算好 “法律账”“经济账”“生态账” 和 “健康账”,促使群众自觉支持和参与相关工作。
- 严肃责任追究:制定考核细则,将考核结果与秸秆综合利用和还田补助资金挂钩,严查严控 “第一把火”,对禁烧措施不到位等情况进行通报,实行 “一票否决”,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
- 做好监控预警:针对不利气象条件和特殊情况,根据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方案,落实应急防控措施,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
安化县
- 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种类:包括水稻、玉米、油菜、大豆、花生及其他农作物收获籽实后的剩余物质。
- 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区域、时段划定:
- 全时禁烧区:安化县辖区内高速公路、铁路沿线两侧 2 公里范围内的区域;国、省干道两侧 1 公里范围内的区域;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油库、粮库、高压输电线路、通讯设施外延 1 公里范围内的区域;人口集中区外延 2 公里范围内。
- 限时禁烧区:除以上全天禁烧区域外的其他区域。
庄墓镇
- 工作机制:坚持 “镇督导考核、村(社区)落实、组管片、户联防” 的禁烧机制,完善 “镇、村(社区)、组” 三级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将禁烧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实施不间断巡查管控,在重点时段严格落实 24 小时值班巡查制度。
- 巡查力度:村居成立应急小分队,设立监控点,组织流动哨,实行全天候驻守、巡查和值班。镇级成立督查组、巡查组和执法组,重点督查村居工作开展与措施落实情况,午秋两季重点时段,镇巡查组 24 小时全覆盖开展督查巡查。
- 源头管控:对农作物收割后的田块及时深翻,旋耕深度不低于 15 公分,清理田间地头、沟渠路边等易燃区域堆放的秸秆、杂草和枯树枝等,从源头上杜绝秸秆焚烧隐患。
- 查处执法:严格执行焚烧秸秆 “黑斑倒查制度” 和 “田主责任追究制度”,对违法违规焚烧秸秆责任人依法给予处罚,对蓄意露天焚烧秸秆和拒绝、阻碍监督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罚。
大新镇
- 工作目标:按照全年全域秸秆禁烧和常态化管理的要求,建立工作责任体系,落实全年常态化管控措施,力争实现全镇全年 “零火点” 的工作目标。
- 实施方案:
- 宣传动员阶段:制定和完善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构建四级禁烧网络体系。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形式营造浓厚的秸秆禁烧氛围,引导农民群众转变思想。
- 全面实施阶段:各村成立秸秆禁烧巡查组,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制,禁烧重点时段,包保人员实行 24 小时驻守、巡查和值班制度。镇禁烧督查组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督查,发现秸秆焚烧现象,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 总结验收阶段:镇政府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公布的卫星监测结果,结合省、市、县督查组督查情况,对各村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行综合考核,对禁烧效果好的村和包村干部按照县考核细则执行奖惩。
- 具体措施:加大宣传力度,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的途径、效益和焚烧秸秆的危害等,强化社会监督。严格落实责任,实行包保责任制,完善网格化管理体系。强化基础工作,明确工作责任,严把农机作业质量标准。发挥党员干部和新型经营主体的示范作用。加强巡查监管,关键时段实行全天候驻守、巡查和值班,及时发现并制止焚烧秸秆行为。加强技术指导,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
不同地区的秸秆禁烧政策虽各有差异,但总体目标都是为了减少大气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同时推动秸秆综合利用,实现资源循环利用和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