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 2024 年生育津贴政策在申领条件、发放标准、申领流程等方面都有相关规定,以下是详细解读:
申领条件
- 参加上海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的从业妇女,符合国家和本市法律、法规规定,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育或者流产,且本人和所在用人单位按规定按时足额缴费。
- 2024 年 1 月 1 日(含)后生育或流产,且生育或流产期间领取失业金的人员,也可按本市生育保险相关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和生育医疗费补贴。
- 从 2024 年起,参加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被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符合条件的可通过 “随申办” App、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线上申请生育保险待遇。
发放标准
- 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妇女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按照其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除以 30 天再乘以其应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的天数计发。具体如下:
- 从业妇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为本人生育或者流产当月所在用人单位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若从业妇女生育或者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超过上年度本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 300% 的,按上年度本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 300% 计发;低于上年度本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 60% 的,按上年度本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 60% 计发。
- 从业妇女生育或者流产前 12 个月内变动工作单位的,其月生育生活津贴按照其生育或者流产前 12 个月内所工作的各用人单位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加权平均数计发。
- 2024 年 1 月 1 日(含)后生育或流产,且生育或流产期间领取失业金的人员,生育生活津贴按上年度本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 60% 计发。
- 生育医疗费补贴:2024 年 6 月 1 日(含)之后生育或者流产的符合条件的参保生育妇女,生育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按 4500 元计发,其中危重孕产妇生育医疗费补贴按 8300 元计发;妊娠 4 个月以上(含 4 个月)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按 800 元计发;妊娠不满 4 个月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按 600 元计发。
申领流程
- 一键确认 + 免申即享:从 2024 年 11 月起,在上海定点医疗机构分娩,同时是上海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且医保账户处于正常状态的市民,借助上海的 “生育医学证明 (生产专用)” 电子证照数据,系统将自动研判资格,通过 “随申办” 端内信息推送确认提醒。市民仅需 “一键确认” 并完善个人银行账户信息,系统就会自动审核,计算具体的生育保险待遇核定金额,直接将生育津贴打入银行账户,全程 “零材料、零申请”。
- 线上办理:可通过 “随申办” APP、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搜索 “生育保险待遇申领(医保)”,按照提示填写信息,并按照页面流程进行办理,申领完成后,可在 “我的 - 我的办件” 中查询申领进度。
- 线下办理:不熟悉线上操作或有特殊需求的市民,也可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就近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进行线下窗口办理,工作人员全程指导填表、材料提交,协助完成整个申请流程。
新生儿出生后,家长还可通过 “出生一件事” 联办服务一次性办理出生登记、居保参保缴费、生育津贴申领等 11 项事务,实现多部门多事务一次性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