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缴纳社保满12个月/顺产128天产假津贴/难产增加15天
2025年上海市生育津贴领取需满足社保缴纳年限、计划生育政策及材料完整性等条件,津贴标准与产假天数和用人单位月平均工资挂钩。
一、基本条件
- 社保要求:女职工需在生育当月前12个月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生育时处于正常参保状态。
- 政策合规:符合国家及上海市计划生育政策,需提供《生育服务证》或《再生育证明》。
- 申报时限:生育后3个月内通过用人单位或线上平台申请,逾期视为放弃。
二、津贴计算标准
- 产假天数:顺产享受128天产假津贴,难产(剖宫产等)额外补贴15天;多胞胎每胎增加15天。
- 基数核定: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准,若个人工资高于基数,差额部分由单位补足。
三、材料清单
- 身份证明: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 医疗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出院小结及医疗费用清单。
- 单位证明:加盖公章的生育津贴申请表及社保缴纳证明。
上海市生育津贴政策旨在减轻家庭生育负担,符合条件的职工应提前备齐材料,确保权益兑现。用人单位需依法配合申报,共同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