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能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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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负责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并落实成眉同城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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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 :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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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促进就业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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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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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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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创业、就业援助和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政策并组织实施。
- 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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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并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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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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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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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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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制定相关制度、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
- 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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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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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工作。
这些职能涵盖了人力资源和就业、社会保障、技能人才培养等多个方面,旨在促进眉山市的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保障就业稳定和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