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按原规定结付比例的80%结算
苏州参保人员至上海定点医院划卡就诊,无需办理任何手续,无需垫付医疗费用,医保直接按原结付比例的80%结算。这意味着,符合医疗保险结付规定的医疗费用可以直接使用江苏省社会保障卡(第三代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上海的指定医疗机构进行结算。
一、异地就医政策解读
- 异地就医备案流程 对于需要前往上海就医的苏州市民来说,若属于“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异地转诊人员”这四类特定人群,则需遵循“先备案、后就医”的原则。其他情况下的普通参保人员则无需事先备案即可享受医疗服务。
- 结算方式与报销比例 自行至上海医保定点医院就医时,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结付规定的医疗费用,按原规定结付比例的80%结算。结算规则按照“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执行。门诊特定项目和特药费用结算暂不支持划卡结算。
| 特定人群类别 | 是否需要备案 | 报销比例 |
|---|---|---|
|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 | 是 | 100% |
|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 是 | 100% |
|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 是 | 100% |
| 异地转诊人员 | 是 | 100% |
| 普通参保人员 | 否 | 80% |
二、特殊情况处理
- 转诊就医要求 如果是因为本市医疗技术和设备条件限制而必须转诊至外地医院治疗的情况,患者应首先在本市具有转院资质的医疗机构办理转诊手续,并完成相应的备案工作。
- 生育保险待遇 参保人员在异地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支付规定的产前检查和生育等医疗费用请先行垫付,切勿使用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以免影响生育保险相关待遇。
三、注意事项
- 使用有效的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 无论是前往上海还是其他地区就医,都必须确保使用的是有效的江苏省社会保障卡(第三代保障卡)或者医保电子凭证。
- 关注最新的医保政策动态 由于医保政策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有所调整,建议市民关注最新的官方公告,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通过上述内容可以看出,随着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的推进,苏州与上海之间的医保服务实现了更紧密的合作,极大地方便了两地居民的医疗需求。尽管存在一些特殊情况需要注意,但总体而言,这项政策显著减轻了患者的经济负担,并提升了他们的就医体验。对于计划前往上海就医的苏州参保人员来说,了解这些关键信息将有助于他们更好地规划自己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