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元/月(室外)与150元/月(室内)/连续工作满3个月可申领/高温时段禁止露天作业
在广东肇庆,高温天气下的劳动者权益保障体系涵盖经济补贴、劳动保护、健康服务及特殊群体关怀四大维度,通过多维度措施降低高温作业风险,保障职业健康安全。
一、劳动保护措施
高温津贴发放标准
根据《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室外作业人员高温津贴为300元/月,室内作业人员为150元/月,连续工作满3个月即可申领。工时调整与作业限制
当气温达到39℃以上时,用人单位须停止露天作业;**37℃至39℃**时段,室外作业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天,且不得安排加班。防护用品与环境改善
用人单位需免费提供防暑降温药品(如藿香正气水)、透气工作服及清凉饮料(每日不少于2升),并确保工作场所通风降温设备正常运行。
| 权益类型 | 适用人群 | 执行标准 | 发放形式 |
|---|---|---|---|
| 高温津贴 | 室外/室内作业人员 | 300元/月(室外)、150元/月(室内) | 按月计入工资 |
| 防护用品 | 全体高温作业人员 | 每日1份药品+2升饮料+透气工服 | 单位统一采购发放 |
| 工时调整 | 露天作业人员 | 39℃以上停工,37-39℃限4小时/天 | 动态监测气温调整排班 |
二、健康保障服务
免费健康检查
用人单位须每年为高温岗位劳动者提供免费职业健康检查,涵盖心脑血管功能、电解质平衡等项目,费用由单位承担。中暑应急救治
劳动者因工中暑可申请工伤保险赔付,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全额报销,重症患者优先安排至定点医院救治。职业病防治补贴
长期从事高温作业且确诊职业性中暑的劳动者,可申领一次性补贴5000-20000元,具体根据伤残等级核定。
三、特殊群体关怀
孕期女职工保护
孕期女职工可申请调离高温岗位,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待遇或解除劳动合同。未成年工专项保护
16-18周岁未成年工禁止从事高温作业,用人单位需建立健康档案并定期评估劳动强度适应性。高温岗位轮换制度
连续高温作业满2小时需强制轮休15分钟,同一岗位劳动者轮换间隔不少于30分钟,确保身体恢复时间。
肇庆通过经济补偿、法律约束与技术干预相结合的方式,构建了覆盖预防、应急与恢复全周期的高温劳动保护网络,既保障劳动者健康权,也通过降低职业风险提升社会生产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