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
根据我国《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和广西相关规定,高温津贴的发放与劳动者是否属于全日制用工无关,只要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作业,或不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至33℃以下的,均需支付津贴。广西河池的兼职人员符合条件即可享受这一权益。
一、高温津贴的适用条件
温度标准
- 日最高气温≥35℃的室外作业。
- 工作场所温度≥33℃的室内环境。
岗位类型
岗位性质 是否强制发放 备注 建筑工地、环卫等户外作业 是 需提供防晒及饮水保障 餐饮后厨、车间等室内岗位 是 需配备通风或降温设备 临时性兼职(如促销、快递) 是 按实际高温工时折算津贴 地域差异
广西执行全国统一标准,津贴为6-10元/天,具体由地市或企业规定。
二、兼职人员的权益保障要点
劳动合同约定
即使签订非全日制用工协议,也需明确高温津贴条款。
举证与维权
保留考勤记录、温度证明等材料,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企业责任
若未发放,用人单位需补发并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高温津贴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健康保障权利,无论全职或兼职,在广西河池从事高温作业均有权主张。建议劳动者主动了解政策,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