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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无锡市,人流(流产)生育津贴的领取需符合条件并按流程办理,具体如下:
一、申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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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参保要求
需满足用人单位已为职工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且生育或流产时保险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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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行为合规性
需符合国家和江苏省计划生育政策,例如依法登记结婚、生育符合当地生育登记规定等。
二、申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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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生育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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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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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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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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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需提交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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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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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流产需提供诊断证明或出院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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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出具的妊娠周数、生产方式等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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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他人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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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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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需在职工生育或流产次月起12个月内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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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线上申报(登录无锡市人社局官网)或线下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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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发放
- 社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将生育津贴拨付至单位账户,由单位在15个工作日内转付给职工。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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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计算基数 :以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为计发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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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他待遇的关系 :若生育津贴高于已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差额部分将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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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真实性 :需确保所有材料真实有效,避免因材料问题影响申领。
以上流程及标准综合了无锡市最新政策规定,建议办理前通过无锡市医保局官网或政务服务平台确认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