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生育津贴发放标准为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生育保险缴费基数除以30×产假天数,顺产158天、难产/剖宫产173天,多胞胎每多一胎增加15天,2025年一次性营养补助为3193元。津贴通常在产后第5个月发放至单位账户,营养补助直接打入个人农行虚拟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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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标准计算
生育津贴按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基数÷30×产假天数。例如:单位月均基数8000元,顺产可领约8000÷30×158≈4.2万元。难产或多胞胎天数叠加,如剖宫产为173天,双胞胎再+15天。 -
津贴与营养补助区别
津贴为产假期间工资补偿,由单位代发(低于原工资需补差);一次性营养补助固定为3193元(2025年标准),直接发放至个人农行账户,无需申请。 -
发放时间节点
本地刷卡分娩者,津贴和营养补助于产后第5个月发放(如5月生产,10月到账);零星报销(如异地生育)需自行申报,审核后10-20个工作日到账。 -
申领条件与材料
需连续缴费满10个月且产假期间正常参保。材料包括出生证明、诊断书等,本地生育可刷卡自动结算,异地需提交《生育待遇申报表》及出院记录。
提示:产假期间切勿断缴社保,否则按实际缴费月数发放。津贴到账后,单位不得克扣,若低于工资标准可要求补足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