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居民医保零星报销办理条件主要包括五种情形:长期驻外就医、转外就诊、急诊抢救、第三方侵权赔付及新生儿医疗费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36万元。
-
长期驻外或转外就诊
办理备案手续后,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费用可申请报销,需提前完成登记备案。 -
急诊抢救费用
因急症在门诊抢救后转住院(或死亡)的门诊抢救费用,纳入报销范围。 -
第三方侵权赔付
因他人侵权行为产生的医疗费用,经法律文书确认由本人承担的部分可报销。 -
新生儿医疗费用
出生后3个月内参保并缴费的新生儿,其出生后的医疗费用可追溯报销。 -
报销限额与材料
年度累计报销限额36万元,需携带南京市民卡、身份证及医疗费票据原件办理。
符合上述条件的参保人员可及时申请零星报销,确保医疗待遇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