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生育津贴按照128天发放。根据《天津市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女职工生育婴儿可享受128天的生育津贴,包括国家法定的98天产假和30天增加的津贴。如果符合多胞胎或难产条件,还可额外增加生育津贴天数。
生育津贴计算方式
生育津贴的日标准按照女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4计算,具体金额为:
- 生育津贴金额 = 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 30.4 × 生育津贴天数。
申领条件
女职工需满足以下条件,方可申领生育津贴:
- 参保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当月正常享受职工生育保险待遇;
- 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6个月(含补缴);
- 按照本市生育登记制度办理生育登记。
提示
生育津贴的发放与实际产假天数可能存在差异。例如,天津市已将产假延长至158天,但生育津贴仍按照128天计算。若需了解更多政策调整或具体申领流程,可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登录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