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的发放主要由 社保部门(或生育保险经办机构) 负责,具体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或垫付。以下是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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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部门
生育津贴属于生育保险范畴,由人社局下属的 生育保险经办机构 管理,负责统筹基金的拨付和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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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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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主导申报 :生育津贴的申报、计算及转付通常由用人单位负责,因其掌握员工社保缴纳情况、缴费基数等关键数据,能确保流程准确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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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划扣或垫付 :津贴可能直接从单位账户划扣,或由单位先行垫付后由社保机构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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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等地方政策,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垫付,再由社保机构拨付,部分地区支持直接发放给职工。
总结 :生育津贴的管理和发放涉及社保部门与用人单位的双重职责,单位需依法配合完成申报、垫付及转付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