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异地就医报销比例根据就医类型、参保人员身份及医疗机构等级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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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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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市内同等级医疗机构医保待遇执行,实现市内外就医住院结算“无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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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符合转诊规定,按转诊转院医保待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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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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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三级医疗机构50%,二级及以下60%;退休人员在此基础上分别提高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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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根据缴费档次,一级90%,二级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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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异地转诊及急诊抢救人员
- 住院报销比例 :在市内同等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基础上降低5个百分点。
三、临时外出住院人员(非急诊且未转诊)
- 住院报销比例 :在市内同等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基础上降低10个百分点。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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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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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按市内标准执行;其他人员需根据就医地政策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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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普通门诊年度累计起付线200元(职工)/150元(退休),门诊特殊病无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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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限额
- 住院:职工800元/年,退休1000元/年;门诊特殊病年度最高限额400元(低档)/300元(高档)。
总结 :异地就医报销需根据就医类型、参保状态及医疗机构等级综合确定,建议提前备案并关注政策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