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医保政策,异地申请门诊特殊疾病(特病)报销需按以下流程办理:
一、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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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
- 在成都市医保局或异地医保机构完成异地就医备案,获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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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特病种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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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身份证、社保卡、诊断证明书、检查报告等(部分病种需病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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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机构 :成都市三级公立医院或部分二级专科医院具备认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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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成都市各区(市)县医保经办机构或驻外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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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与转入手续
- 在原治疗机构申请转出,持社保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至成都市医保中心办理转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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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结算
- 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在异地已开通门特直接结算的定点医院就医,费用直接结算。
二、报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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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医保电子凭证/社保卡、身份证、门诊发票、处方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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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资料 :门诊病历、检验报告、出院记录(需加盖医院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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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材料 :异地居住证明(如租房合同、暂住证)。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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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 :认定结论有异议需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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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办流程 :病情未愈需携带申请表、病历等材料至医保经办窗口续办。
四、特别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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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 :长期驻外人员需提供单位证明、异地居住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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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限制 :未联网结算的费用需手工报销,需额外提交费用清单。
以上流程综合了成都市医保异地就医政策及特病认定要求,建议办理前通过官方渠道确认最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