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数据,内蒙古兴安盟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如下:
一、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2017年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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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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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个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按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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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高于300%,按30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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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兴安盟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2,651元,因此缴费基数范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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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42,651元 × 60% = 25,590.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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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42,651元 × 300% = 127,953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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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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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纳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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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纳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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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缴纳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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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缴费额度
- 按下限基数计算:25,590.6元 × 8% = 2,047.25元/月 。
二、2025年最新数据(截至2025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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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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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8,105元,因此上限为:
- 8,105元 × 300% = 24,31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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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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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纳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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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纳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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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缴费额度
- 按下限基数计算:8,105元 × 8% = 648.4元/月 。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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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档次选择 :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60%-300%的6个档次,不同地区可能略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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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要求 :需累计缴费满15年,退休后按月领取养老金。
以上数据为历史参考,当前(2025年)标准可能因政策调整而变化,建议通过兴安盟社保官网或当地社保机构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