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在省级医院的报销比例因地区、医保类型(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以及是否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等因素而有所不同,以下是部分地区的相关报销比例情况:
- 宁德市
- 职工医保:宁德市在职职工在三级医疗机构(省级医院通常为三级)住院报销比例为 90%,退休职工为 94%。
- 城乡居民医保:宁德市城乡居民医保市外医院(包括省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为 55%。
- 梅州市
- 职工医保:
- 市内和异地安置、异地长期和常驻异地工作备案:在职职工在一级、二级、三级医院的起付线分别为 200 元、450 元、650 元,报销比例分别为 85%、85%、85%;退休职工报销比例均为 90%。
- 转诊或临时异地就医备案:在职职工在一级、二级、三级医院的起付线分别为 200 元、450 元、650 元,报销比例分别为 80%、80%、80%;退休职工报销比例均为 85%。
- 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和以个人承诺书办理异地备案:不分医院等级,起付线为 1600 元,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 75%,退休职工为 80%。
- 城乡居民医保:
- 市内住院:一级、二级、三级医院的起付线分别为 200 元、450 元、800 元,报销比例分别为 90%、80%、65%。
- 异地已办理备案:一级、二级、三级医院的起付线分别为 200 元、450 元、800 元,报销比例分别为 80%、70%、60%。
- 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和以个人承诺书办理异地备案:起付线为 2000 元,一级、二级、三级医院报销比例分别为 70%、60%、45%。
- 职工医保:
- 长春市:长春市参保人员在省级三级医院,在职人员报销比例为 85%,退休人员为 87%。
- 郑州市
- 职工医保:在职职工在省级三级甲等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 900 元,报销比例为 88%;退休职工在省级三级甲等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 900 元,报销比例为 93%。
- 湖口县
- 职工医保:在江西省内省级医院(通常为三级医院)住院,可报销政策范围内费用的 85%。
- 城乡居民医保:在江西省内省级医院(通常为三级医院)住院,可报销政策范围内费用的 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