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的基本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参保缴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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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为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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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可以通过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缴费终端、税务局窗口等方式进行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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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供养人员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全额资助;脱贫低保人口、未消除风险的脱贫监测对象2025年资助比例为90%,已消除风险的脱贫监测对象按其他脱贫人口进行资助;其他脱贫人口2025年资助比例为60%,2026年起不再进行资助;城乡低保对象、非脱贫人口监测户2025年资助比例为60%。具有多重身份人员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进行资助,不得重复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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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出生90天内参保并缴费的,可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出生90天后参保并缴费的从缴费次月享受医保待遇。
- 医保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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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待遇 :取消个人账户(家庭账户),实行门诊统筹报销制度。参保居民在乡镇卫生院门诊就医,符合医保目录的费用纳入门诊统筹报销范围,门诊统筹报销年度起付标准为50元,报销比例为50%,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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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两病”待遇 :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的城乡居民医保患者门诊购药可享受“两病”报销待遇。高血压的年度限额为225元,糖尿病的年度限额为3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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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待遇 :住院起付线及报销比例根据就诊机构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起付线和报销比例未详细列出,但一般来说,住院报销比例较高,且对医疗救助对象不设封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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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统筹政策 :普通门诊统筹政策一览表显示,普通居民、大学生、门诊慢性病和门诊特殊病的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和支付限额均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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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和特殊病 :门诊慢性病共27种,门诊特殊病共3种。慢性病和特殊病的报销比例和年度支付限额也有所不同。
- 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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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报销范围限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即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对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的报销范围,俗称“三个目录”。甲类药品全额纳入报销范围,乙类药品和个人先行自付一定比例后纳入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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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要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重点用于参保居民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支出,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逐步试行门诊医疗费用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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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管理 :原则上参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综合考虑参保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医疗服务的范围。通过订立和履行定点服务协议,规范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
这些内容构成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的基本框架,旨在保障参保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减轻医疗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