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社保缴纳相关规定,离职当月社保缴纳情况如下:
一、社保缴纳时间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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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时间
上海社保采用“月度预缴”制度,单位需在每月8号和25号分别完成社保扣款。若员工在25号之后离职,当月社保仍需正常缴纳,下月不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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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与通知时间
当月应缴社保金额需在次月(即下月)初形成缴费通知,员工次月工资中会扣除相应金额。
二、离职当月社保缴纳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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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离职(25号前)
若员工在当月25号前提交离职申请并完成减员手续,单位需为员工缴纳 当月及上月的社保费用 ,系统不会因减员操作而暂停当月的社保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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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离职(25号后)
若员工在当月25号之后离职,单位无需再缴纳当月社保,但需为下月继续缴费。
三、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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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发放时间差异 :若单位隔月发放工资,当月社保扣款可能滞后于离职时间,但公积金可当月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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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缴处理 :若单位未按时缴纳社保,员工可向地税办税服务厅申请补缴。
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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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号前离职 :需缴纳当月及上月的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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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号后离职 :当月社保停缴,下月继续缴费。
建议员工离职后主动与单位确认缴费情况,避免因信息差异引发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