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徽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相关标准及政策如下:
一、缴费基数上下限
- 下限:4227元/月
- 上限:21133元/月
适用范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二、执行时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补缴政策
参保单位及其职工因基数调整产生的补差部分,可在2024年年底前分次或一次性缴纳,期间免收滞纳金和利息。
四、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规则
- 养老保险:可在4227元/月至21133元/月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基数,支持按月、按季、按半年或按年缴纳。
- 医疗保险:统一以缴费基数下限(4227元/月)为基数缴纳。
五、其他调整
已离职人员可通过与原单位共同申请调整2024年缴费基数。
以上标准及政策由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多部门联合发布,各地需协同落实缴费基数调整及征缴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