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医保在符合条件且办理了异地备案的情况下,可以异地使用。具体分为以下三类人员: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异地急诊抢救人员 :因工作、旅游等突发急诊,由就诊医疗机构上传“急诊”标识的,无需备案即可直接结算。
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如短期出差、旅游等,实行免备案直接结算。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退休后户口迁出)、异地连续居住半年以上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单位派驻),需办理备案后享受直接结算。
市外转诊人员
因病情需转诊至异地三级医院(如疑难病症或无设备治疗的情况),在市内三级医院办理转诊手续,转诊至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有效期1年。
注意事项 :
非备案人员需先垫付费用,回参保地申请报销。
异地就医需选择医保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非定点机构需自费后报销。
一档医保无需选点,可直接结算;二档需选定1家市外基层医疗机构。
建议办理备案前通过国家医保平台查询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名单,确保结算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