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会经费的最新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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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政策: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实施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的通知》及其补充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继续实施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该政策暂定实施两年,即至2024年12月31日止。这一政策旨在减轻小型工会组织的财务负担,增强基层工会的活力和凝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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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使用与管理: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包括职工教育、文体活动、福利发放等方面。各级工会应当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确保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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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经费的来源:工会经费主要来源于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建立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人民政府的补助以及其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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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以确保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同时,工会经费的使用情况应当定期接受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的审查,并向会员公布,接受会员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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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特定群体的关怀:在经费使用中,应当特别关注困难职工群体,通过设立专项帮扶资金、提供生活救助等方式,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这体现了工会组织作为职工之家的温暖和关怀。
最新关于工会经费的规定涵盖了经费的返还政策、使用与管理、来源以及具体使用办法等多个方面,旨在进一步规范工会经费的使用与管理,加大对基层工会的支持力度,更好地服务广大职工群众。